落马“老虎”,为何很多是“股神”
《巡视利剑》还提到,陈树隆曾坦言,“我当时应该说有担忧,但是担忧不是太大,主要是觉得一些操作不会被发现。”
陈树隆的所作所为不仅坑了自己,还带坏了妻子、弟弟、侄女等人。据检方指控,陈树隆是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财物。
此外,官方披露,陈树隆藏身幕后指挥下单,操盘手由弟弟、侄女充当。除了炒股,陈树隆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老虎”为何喜欢当“股神”?
所谓“股神”,无非是借助权力来谋取私利。喜欢当“股神”的,并非仅有陈树隆。梳理以往报道发现,陈树隆式的“股神”屡见不鲜。
比如,十九大之后被查的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原副总经理徐宝义、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贵州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等。
再比如,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之前被查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周春雨、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等。
上述“老虎”均不同程度地涉嫌内幕交易。田惠宇、姚刚长期在金融领域任职,可谓近水楼台。其中,田惠宇在信息未公开前,买入证券,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证券交易;姚刚获悉内幕信息后,在关联股票停牌前买入,复牌后卖出获利。
此外,官方通报显示,孙力军应他人请托,通过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马建是利用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
为何“老虎”们喜欢当“股神”?有金融从业人员分析,资本市场“来钱快、隐蔽性好、便于洗钱,获利丰厚”,股票、基金、信托等“其实都可以作为利益输送的工具”。
股票内幕交易获利丰厚的特点非常明显。以周春雨为例,他利用担任马鞍山市市长、蚌埠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获悉内幕信息后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2.71亿元,非法获利3.59亿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并不是这些官员喜欢当“股神”,而是赚内幕交易的钱比较稳妥,这是其一。其二,许多官员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通过股票“绕过”法律。
竹立家补充说,贪腐官员通过权力获悉内幕信息非常便利,且形式隐蔽,以信息差、时间差赚钱,这是权力变现的一种形式,且获利十分丰厚。
反腐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表示,真正的“股神”是熟悉市场规律,了解市场行情,凭借专业知识或者经验,通过投资获得相应的收益。
而上述官员“股神”以通过获取内幕信息、与企业老板利益勾兑等方式,炒作股票谋取暴利,本质上仍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彭新林说,在实践中,官员或凭借内幕信息购买股票,或购买公司原始股,之后通过政策扶植、资金支持,推动公司上市。
彭新林提到,这些“股神”官员不乏与商人在金融领域共谋,双方互相利用,互相输送利益,以此形成利益捆绑,严重破坏金融领域的秩序。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表示,从案例看,“股神”炒股其实就是“借股为壳”,本质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中纪委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到,“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二十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也明确提到,“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高层的指向明显,即严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彭新林提到,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这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一种形式。
魏昌东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形式多样,除内幕信息交易,还有官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官员将资金借给企业,企业支付超出正常标准的高额利息,以此完成利益输送。
在实际案例中,魏昌东提到,上述官员的做法已不新鲜,最新“玩法”是“白手套”资金代持,官员本身不参与其中,权钱交易的线索虚化,甚至被掩盖,这加大了腐败治理的难度。
彭新林也提到,腐败形式逐渐异化,犯罪手法在隐蔽化,甚至会披上合法的外衣,犯罪在合法的形式中进行,官员隐身于幕后。
至于为何会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魏昌东认为,反腐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腐败的形式因而也在异化、升级和再造,目的是规避查处。他补充说,二十大明确提出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动刀,目的就是破解反腐败深化、腐败形式异化和隐性的问题。
为此,魏昌东建议,用好大数据和反洗钱系统,除监测公职人员及其亲属的资金流向,对企业的资金异动也应该展开监测。
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彭新林认为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无论形式如何变换,最终还是涉及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彭新林说,一是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尤其是严格落实该制度。如果瞒报,这属于违纪行为,需要严肃处理。二是严查权力与资本勾连,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三是要警钟长鸣,搞好抓好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据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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