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慈善总会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宝贝天使——关爱0-3岁脑瘫患儿康复救助项目正式启动
2018-11-12 15:46


11月8日上午, 上饶市慈善总会“宝贝天使”——关爱0-3岁脑瘫患儿康复救助项目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正式启动。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上饶市慈善总会副会长丁薇、银川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谢振华、银川市卫计委副主任李继跃等参加了项目启动仪式。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脑瘫患儿约有300万左右,其中0-14岁的重症患儿约有100万人,我区脑瘫患儿发病率为5.25—6.45,高于全国新生儿脑瘫发病率,对于经济困难家庭来说,既要承受悲痛的精神压力又要承担沉重的经济压力,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宝贝也是祖国的未来,因此,预防脑损伤发生和对已经发生脑损伤的脑瘫高危儿实施早期康复对降低脑瘫发生率提高健康宝宝的成长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016年9月-2017年9月,上饶市慈善总会在爱心企业的资助下,针对0-3岁脑瘫患儿童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早期康复治疗并帮助此类特困家庭渡过暂时困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上饶市慈善总会再次向社会募集了100万元继续实施此项目,以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旨在帮助贫困患儿家庭减轻医疗负担,促进0-3岁脑瘫患儿的诊断和治疗,减少脑性瘫痪所导致的儿童肢体、智力及语言残疾,提高患儿的生存能力。

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的患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银川市户籍的患儿或其父母在银务工(有用工单位证明)、居住一年以上的;

 2、低保及建档立卡户家庭;低收入家庭(以民政局最新标准为审核条件)

 3、患者为0-3岁患有脑部损伤的脑瘫高危儿。

救助标准

1、低保或建档立卡家庭最高救助总费用不超过3万元;低收入家庭最高救助费用不超过2万元

2、救助费用仅限患者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支付的医疗费用不予救助。医院医保办需设定标准,严格把关。

3、善款只能用于患者的医疗费,直接拨付给医院,不直接向患儿家庭支付。不负担患者的陪护费、营养费、旅费及术后康复费及生活费等。 

申请流程

1、申请途径:

?贫困患者直接向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

?患者凭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到上饶市慈善总会审核

2、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患者的病情简介、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及治疗费用等书面材料(主治医师书写、科主任签字确认);

?患者1寸免冠照片2张;

?患者的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④家庭收入证明;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低保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