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慈善总会
银川市济困爱心基金救助申请人员情况公示(二)
2016-03-02 11:23
 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有效地帮助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经银川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设立了“银川市济困爱心基金”,由市民政局负责监督管理,依托上饶市慈善总会具体运作。 《银川市济困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25日实施已来,已陆续收到全市困难群众递交的困难救助申请,根据《管理办法》所规定,现将经调查小组初步核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敬请关注并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51-6023208    6015673
 

一、施光锋基本情况:

男,55岁,家庭2口人,系永宁县杨和镇南北全村居民,2015年4因突发性脑出血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共计花费365031.73元,医保报销155013.5元,大病保险二次补偿69316.57元,大病救助28009元,接受宁夏金宇爱心慈善基金会捐助4000元,个人自付108692.66元。

 

    核查结果:经核查情况属实,符合《银川市济困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按照第三章第六条第一项70%救助标准,建议给予医疗救助金76085元。

 

 

 

二、陈树英基本情况:

     女,49岁,家庭2口人,系兴庆区凤凰北街崇安社区居民,离异家庭,患肝病多年,生活来源低保金,后于2015年被查出乳腺癌,经过手术切除治疗。目前已花费50535.24元,医保报销24281.89元,大病救助4598元,个人自付21655.35元。

   

核查结果:经核查情况属实,符合《银川市济困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一项规定,按照第三章第六条第一项40%救助标准,建议给予救助金8662元。